【报关指南】催化剂进口报关所需单证资料及操作要求

日期: 2024-04-10 10:10:29|浏览: 35|编号: 45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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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指南】催化剂进口报关所需单证资料及操作要求

催化剂,又称催化剂,是改变反应速率但不改变反应总标准吉布斯自由能的物质。 在化学反应中能改变(加速或减慢)其他物质的化学反应速率而不改变其反应前后(反应过程中的变化)质量和化学性质的物质,称为催化剂。 [1]催化剂的种类很多,按状态可分为液体催化剂和固体催化剂; 按反应体系的相态分为均相催化剂和非均相催化剂; 它们可以作用于植物以加速其生长(增加和减少); 催化剂最早是由瑞典化学家贝采利乌斯发现的。 1836年,他还在《物理与化学年鉴》杂志上发表论文,首次提出“催化”和用于化学反应的“催化剂”。 概念。 据统计,约80%~85%的化工生产过程采用的是氨、硫酸、硝酸的合成,乙烯、丙烯的聚合等。

催化剂有多种类型:

——按状态可分为液体催化剂和固体催化剂。

——根据反应体系的相状态,分为均相催化剂和非均相催化剂。 均相催化剂包括酸、碱、可溶性过渡金属化合物和过氧化物催化剂; 多相催化剂包括固体酸催化剂、有机碱催化剂、金属催化剂、金属氧化物催化剂、配合物催化剂、稀土催化剂、分子筛催化剂、生物催化剂、纳米催化剂等。

——按反应类型分为聚合、缩聚、酯化、缩醛化、加氢、脱氢、氧化、还原、烷基化、异构化等催化剂。

——根据作用的大小,也分为主催化剂和助催化剂。

催化剂| 分类规则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税则(2020年)》和《进出口关税税则(2017年)》的规定,第38.15项所列催化剂,包括引起或者促进某些化学反应的制剂以及能够产生化学反应的产物。防止化学反应。 不包含在本标题中。

主要分为以下两类: (1)主要由一种或几种活性物质沉积在载体上(称“载体催化剂”)或以活性物质为基料的混合物组成。 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些活性材料是某些金属、金属氧化物、其他金属化合物及其混合物。 通常单独或以化合物形式使用的金属是钴、镍、钯、铂、钼、铬、铜或锌。 载体(有时可以被活化)通常由氧化铝、碳、硅胶、硅粉或陶瓷材料组成。 负载型催化剂包括齐格勒催化剂和齐格勒-纳塔催化剂。 (2)以某些化合物为基本成分的混合物。 这些化合物的性质和比例根据不同的催化化学反应而变化。 这些试剂包括: 自由基“催化剂”(例如,有机过氧化物或偶氮化合物的有机溶液、氧化还原混合物); 离子“催化剂”(例如烷基锂催化剂); “缩聚催化剂”(例如乙酸钙和三氧化锑的混合物)。

品目 38.15 不包括: 用于提取贱金属或制备贱金属化合物的废催化剂以及主要用于回收贵金属的废催化剂; 个别化学定义的化合物; 细粉末或网状织物等形式的纯金属。纯金属合金催化剂; 用于橡胶硫化的配方橡胶促进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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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标准报关目录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标准申报目录(2020年)》规定,企业在申报第38.15项催化剂时,应明确申报以下内容:

1、品牌类型;

2. 出口优惠;

3、目的(如促进某种聚合物的聚合等);

4、成分含量;

5.GTIN;

6.C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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