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布11起环境违法案件 徐州瞬发泡花碱厂停产整治

日期: 2024-04-24 11:06:59|浏览: 26|编号: 56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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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公布11起环境违法案件 徐州瞬发泡花碱厂停产整治

人民网今天从江苏省环保厅获悉,通过对群众举报环境信访和媒体举报环境污染问题调查处理情况进行梳理,省环保厅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和处罚作出了部署。有关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将11起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其中,盐城、连云港是“重灾区”,分别有4起和3起环境违法案件上榜。 江苏塘沟良香河酒业有限公司因环境问题被公众向环保部举报。 经省、市、县环保部门查处,该公司因环境违法行为被罚款50万元。

具体案例如下:

1、徐州鹏城硅化钠有限公司环境问题

2016年11月,有人向环保部举报,反映徐州市贾王区姜庄镇速溶泡沫碱厂(实为徐州鹏城硅化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英)存在环境问题。 省环保厅组织徐州市、贾汪区环保局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 11月9日,贾汪区环保局下达停产决定,责令鹏城公司立即整改分解炉负压过大、烟囱排出少量粉状原料(碳酸钠)的环境问题; 11月30日,贾汪区环保局汪区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鹏程公司立即纠正生产循环水(pH11.09)经澄清池溢入雨水沟的环保违法行为,并处5万元罚款。

2、张家港信谊化工有限公司、宿迁瑞友赛福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环境问题

2016年7月,媒体报道了张家港新亿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光耀)和宿迁瑞友赛福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建芳)的环境问题。 省环保厅组织张家港市、宿迁市环保局分别进行调查处理。 7月14日,张家港市环保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信义化工立即改正未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A6母液(氯化锂水溶液)、转移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未经环保审批的废A6母液。 行为并处罚款10万元。 7月28日,宿迁市环保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瑞优赛福立即停止未经环保批准转移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并处20万元罚款。

3、江苏明盛化工有限公司环境问题

2016年6月,环境保护部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江苏明盛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阮海星)存在环境问题。 省环保厅组织连云港市、灌云县环保局开展调查处理。 6月15日,灌云县环保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明盛化工立即纠正未按规定申报石灰渣、废液等危险废物、未对滤渣、石灰渣进行分类等环境违法行为。根据危险废物的特性,混合存放。 ,并处罚款9万元; 同日,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的决定,责令明盛化工尽快妥善处置厂内暂存的大量固体废物,立即修复硫磺废气在线监测设备。制酸项目,校准废水流量计,并对制酸车间受损地面进行防腐、防渗修复; 7月27日,灌云县环保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民生化工硫酸车间废气在线检测设备故障(无数据)环境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万元。

4、江苏塘沟良香河酒业有限公司环境问题

2016年7月,有人向环保部举报江苏塘沟良香河酒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继平)的环境问题。 省环保厅组织连云港市、灌南县环保局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 8月15日,灌南县环保局作出纠正违法行为决定,责令塘沟酒业全面停产,未完成环保验收不得恢复生产。 同时,加快编制“三批”自查评估报告。 废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 11月1日,灌南县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塘沟酒业全面停止生产,其配套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已投入使用的违法环境违法行为投入生产。 并处以50万元罚款。

五、东海县非法处置电子垃圾的环境问题

2016年9月,有人向环保部举报东海县非法处置电子垃圾的情况,东海县环保局予以查处。 2015年以来,根据群众举报和日常执法监管,东海县环保局共发现7家非法处理电子垃圾的企业(连云港群盛机械有限公司、吴海锦铜冶炼厂、刘向红铜冶炼厂、左林铜冶炼厂、刘爱武小铅冶炼厂、许连斌铜冶炼厂、孙秀明铜冶炼厂)责令当地镇政府对上述企业依法取缔、关闭。 2015年3月至2016年8月,东海县有关部门联合关停、拆除上述企业。 目前,7家企业已全部停产,生产设施也已拆除。

六、盐城红岩化工有限公司环境问题

2016年6月,环境保护部进行现场检查,发现盐城红岩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存森)存在环境问题。 省环保厅组织盐城市、响水县环保局开展调查处理。 6月4日,响水县环保局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红岩化工纠正排放废水氨氮浓度超标、未按要求将废活性炭纳入危险废物管理的环境违法行为; 6月29日,响水县环保局下达停产整顿决定书,责令红岩化工60号蓝项目(第三车间)及废酸综合利用项目立即停止建设; 7月15日,响水县环保局对红岩化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将危险废物(废活性炭)混入无害废物贮存、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将处以10万元罚款。

7、江苏之江化工有限公司环境问题

2016年6月,环境保护部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江苏之江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国栋)存在环境问题。 省环保厅组织盐城市、响水县环保局开展调查处理。 6月6日,响水县环保局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枝江化工纠正露天存放废旧原料桶、废包装袋、擅自处置废旧包装桶不消除等环境违法行为。 7月1日前污染; 7 3月14日,响水县环保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之江化工处以未如实报告污泥产生量、危险废物贮存时未采取防护措施等环境违法行为共计10万元罚款。

八、江苏国信临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环境问题

2016年7月,公众向环境保护部举报,反映江苏国信临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顾祥和)的环境问题。 省环保厅组织射阳县环保局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 9月14日,射阳县环保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国信风电二期100MW风电场项目用地范围、风机位置等发生重大变化、擅自变更等环境违法行为,处以6万元罚款。使用; 9月29日,射阳县环保局下发整顿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国信风电二期100MW风电场项目立即停止运营,取得环保验收手续后方可投入运营。

九、江苏绿叶农化有限公司环境问题

2016年9月,环保部在现场检查中发现江苏绿叶农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卞华佗)有两套废气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以及其他环境问题。 省环保厅组织盐城市、富宁县环保局进行环保检查查处。 9月21日,富宁县环保局作出决定,责令绿叶农化立即停止生产,并按照环评要求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整改。 9月29日,富宁县环保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绿叶农化立即改正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异常相关环境违法行为,并处以10万元罚款。

10、江苏迈安德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环境问题

2016年9月,公众向环境保护部举报,反映江苏迈安德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斌)的环境问题。 省环保厅组织扬州市、邗江区环保局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 9月6日,扬州市邗江区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麦安德公司立即停止扩建酸洗、陶瓷、粉末喷涂车间项目,立即停止危险废物与一般废物混合存放。没有危险废物标记的固体废物。 、未采取“三防”措施等环境违法行为,分别被罚款10万元、15万元; 10月11日,邗江区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公司未经环保验收达10万元以上不得投产。 大型智能食用油制备及高效离心分离设备制造中心项目立即停产,并分别罚款4万元、7万元。

11、泰兴市滨江镇环境问题

2016年9月,有人向环保部举报,泰兴经济开发区(位于泰兴市滨江镇)自2013年以来引进的一批企业存在环境问题。 省环保厅会同泰兴市环保局进行调查处理。 经查,2013年以来,园区内共有6家企业建成投产。其中,江苏科奈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奈生物制品”,法定代表人:陈其林)废气处理装置运行不正常,排放的大气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 11月28日,省环保厅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江苏科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立即改正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并处5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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