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市主城区四环内将取消废品收购站。

日期: 2024-05-01 03:06:20|浏览: 11|编号: 61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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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哈尔滨市主城区四环内将取消废品收购站。

今年,道里、道外、南岗、香坊四个区的垃圾收集站从四环以内搬到四环外; 兵房、松北、呼兰、阿城、双城区5个区的垃圾收集站从建成区内搬迁,清理工作将转至建成区外作业……“哈尔滨市垃圾收集站”近日,《集中管理工作方案》印发。

根据规划,哈尔滨市将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立以回收企业、物业管理公司、保洁人员和专业回收人员为主,定点流动回收车、电话、网上预约为辅助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并以团体交通为纽带。 以工业园区为载体,实现主城四环内及其他区建成区内无垃圾收集站的目标。

01

4月1日至7月底将进行集中清理

哈尔滨市将对未取得营业执照的废品收集站进行清理。 由区政府组织,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公安、消防、生态环境、商务、市场监管、城管、城管执法及街道办事处等部门配合,联合执法应当执行;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并依法处理。 查封经营场所,扣押经营工具、设备等物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并限期自行清理; 逾期未自行清理的,将进行联合清理。

清理已取得营业执照的废品收集站。 对不符合环境保护、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备案手续不齐全的,由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限期自行清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逾期不自行清理的,将受到处罚。 联合清理。 对流动商贩收购的废品进行清理的,由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哈尔滨市集中清理和建立回收体系的时间为4月1日至7月底。 5月底前,清理所有无营业执照的经营场所。 6月底前,所有已取得营业执照但不符合环保、消防要求的经营场所将被责令停业整顿。 7月底前,逾期未完成整改和相关手续的,将集中清理。

02

四环外规划垃圾回收和分流点

哈尔滨市将鼓励和引导企业采用连锁经营等方式,建立再生资源收集、运输和处置体系。 建立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信息平台。 居民可以充分利用企业热线电话和手机客户端下单,也可以采取“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平台”的回收模式,实现网上下单、电话预约、线下上门回收的新交易模式。 ,或者回收公司的移动回收车进行上门回收(居民也可以直接派移动收集车进行收集、运输和处置。

规划提出,哈尔滨市将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牵头,会同各区政府在四环路外规划合适场地作为垃圾回收分流点。 5月底前,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区政府将指定分流点,6月底前投入使用,确保垃圾收集站清理取缔后,再生资源回收运输能够正常运行,形成长效调控机制。

03

各区政府是垃圾站实施集中管理的主体。

方案提出,各区政府是垃圾回收站归口管理和日常管理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 负责制定全区归口管理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商务、市场监管、公安、生态环境、消防、城管、城管执法等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清理; 制定垃圾收集场搬迁后的重置方案。

市城管局负责垃圾收集站集中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 市商务局负责查处未依法登记的垃圾收集站; 会同区政府制定四环路外垃圾收集站设置方案。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查处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垃圾收集站,指导帮助相关市场主体依法办理登记变更。 市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未取得公安备案手续的废品收购场经营者,确保再生资源运输顺利进行。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依法查处在居民小区开设污染环境的垃圾收集站和从事污染环境的垃圾储存、处置活动的行为。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各区垃圾填埋场设置分区规划,提出规划设置条件,协助各区选址。

来源:图/网络综合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网易黑龙江综合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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