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 2024-04-13 17:11:19|浏览: 21|编号: 47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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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恩施市西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供水厂(第二水厂)及供水管网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恩施市西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供水厂(第二水厂)及供水管网工程——隆林宫路连接采购项目潜在供应商请联系湖北裕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09:00(北京时间)前到恩施市新悦广场1号楼1单元3层索取采购文件并提交回复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ES-YXDZ-23024

2、项目名称:恩施市西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供水厂(第二水厂)及供水管网工程-隆林宫路连接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0.54元

5.最高价格:0.54元

6、采购需求:恩施市西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供水厂(第二水厂)及供水管网工程——隆林宫路连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7、合同履行期限:45个日历日。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以购买进口产品: 否

2、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具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总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

5、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本项目专门针对中小微企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书》。 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书》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本项目具体资格要求:

6.1 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6.2拟聘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供应商通过网络打印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二维码也视为有效证书),并持有有效证件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级证书); 技术负责人:市政工程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主要管理人员(材料技术人员、施工人员、质检人员、安全员、资料员)均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从业人员持有安全生产丙级证书。 (根据鄂建办[2017]15号文件要求,企业网上打印的安全管理考核合格证人员信息具有同等效力)。

6.3在湖北从事建筑活动的省内外建筑企业必须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诚信综合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在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公示信息为准(投标单位须提供打印的企业和人员信息)或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打印或截图日期必须晚于本公告日期)。

6.4 其他要求:

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和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的相关规定,截至提交答复文件截止,供应商尚未受到“拖欠工资的处罚”。且已受到处罚在有效期内,或因拖欠工人工资而人民法院判决尚未完成或未主动履行完毕的”(供应商应在答复文件中说明) ,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3. 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8月2日至8月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宇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恩施市新悦广场1号楼1单元3层)

3、方式: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拟任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复印件到官方办理加盖湖北宇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恩施市新悦广场1号楼1单元3楼)现场领取或将以上所需信息扫描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并通过电话通知该机构。

4、价格:0.00元/套

4. 提交回应文件

1、开始时间:2023年8月14日08:30(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8月14日09:00(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裕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恩施市新悦广场1号楼1单元3层)

5. 开启

1、时间:2023年8月14日09:00(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宇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恩施市新悦广场1号楼1单元3层)

六、公告期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采购公告在恩施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站()上发布。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交易结果损害其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8. 如果您对本次购买有任何疑问,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1、采购商信息

名称:恩施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恩施市水场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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