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固体废物,你知道多少?

日期: 2024-08-01 22:03:33|浏览: 48|编号: 85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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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固体废物,你知道多少?

固体废物贮存有哪些要求?

固体废物的贮存应以环境安全为首要原则,确保不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建设贮存、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符合《通用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污染控制标准》()。

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根据其特性进行分类,禁止在未经安全处置的情况下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危险废物贮存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的规定,且不得超过一年;如需延长期限,须经原核发经营许可证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禁止将危险废物与非危险废物混存。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需要具备哪些资质?

从事城镇生活垃圾商业化处置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卫)部门取得城镇生活垃圾商业化处置服务许可证。城镇生活垃圾商业化处置许可证的决定应当通过招标投标等公平竞争的方式作出,向中标人颁发城镇生活垃圾商业化处置服务许可证。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卫)部门应当与中标人签订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经营协议,明确经营期限、服务标准等,作为城镇生活垃圾商业化处置服务许可证的附件。

凡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的单位,必须依法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按经营方式分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核发下列类型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一)年焚烧处理危险废物1万吨以上;(二)处置含多氯联苯废物;(三)利用国家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列入的综合集中处置设施处置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所在地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核发。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由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核发。 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批准、颁发。

我国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的激励机制和经济手段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该法》)规定,国家采取有利于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对固体废物实行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

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的固体废物资源化项目,可在项目核准、投资贷款、税收等方面享受一系列优惠政策,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还出台了相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生产的产品,可享受营业税、增值税等减免政策。

列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目录》的综合利用产品,符合一定标准的,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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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管理的主要政策法规有哪些?

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配套,我国已陆续出台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等三部法律法规,《危险废物转移证明管理办法》《危险废物出口审批管理办法》《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电子废物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质许可管理办法》《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等多项部门规章。

此外,针对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口废物等,大量政策文件和标准规范相继出台,推动了法律法规的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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