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招标环节多个事项存疑,武汉青山区地震安全性评估服务项目遭行业知名机构投诉

日期: 2024-04-28 07:09:19|浏览: 53|编号: 59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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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招标环节多个事项存疑,武汉青山区地震安全性评估服务项目遭行业知名机构投诉

近日,武汉市青山区财政局发布了《武汉市青山区应急管理局区域地震安全评估服务项目投诉结果》。 公告称,武汉地震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因不满武汉市青山区应急管理局对“区域地震安全评估服务”质疑的答复,向青山区财政局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包括:1、招标文件评分项目中要求“供应商具有工程勘察甲级资质证书(岩土工程方向)、工程勘察甲级资质证书、工程勘察甲级资质证书”。地质灾害防治”中,地震评价是一个特殊项目。 技术评价的制定和实施条件与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工程测量甲级资质证书和地质灾害防治甲级资质证书无关。 2、在项目人员配置方面,招标文件要求“拟派出的项目人员必须具有地震学、地震地质学、工程地震学、应用地球物理、地球仪器、工程测量、地球勘探等专业高级职称(教授)”。或研究员),每提供一个人将获得 2 分。” 根据《地震安全评价管理办法(暂行)》(中震防发[2017]10号)、《关于加强区域地震安全评价管理的通知》(中震防发[2020]2号)、《湖北省地震安全评价管理办法》(中震防发[2020]2号) 《评估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415号)等规定明确了从事区域地震安全评估的单位及其人员的条件。招标文件中的这一要求不符合上述相关规定。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向武汉市青山区询问。应急管理局收到我公司的询问后,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明确告知需要业主回复,但未对我公司的询问做出回应。 其仅通过招标代理进行了简短回应,并未对不合理加分做出合理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通过招标方式采购货物和服务的,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的期间不予计算。不到两天。十天。 该项目于12月24日重新发布招标文件后,未按规定推迟开标时间,导致我公司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权益损失。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十二条问答内容,规定问答应当告知提问人依法提出申诉的权利和申诉方式。 招标代理公司的答复中没有告知我单位依法投诉的方法。 响应程序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青山区财政局认为,投诉事项一、投诉事项二和投诉事项三有关被申请人未答复质询、未推迟开标的投诉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投诉3中关于未在问题答复中告知投诉人投诉救济权利的投诉成立。 投诉成立部分不会影响采购结果,项目将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对于未在答复中告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投诉权和救济权的问题,将另文论述。

据中国政府采购网消息,“武汉市青山区应急管理局区域地震安全评估服务”项目于2021年12月19日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预算价格为90万元; 同年12月24日发布更正公告。 采购文件已更正,“本项目提交响应时间不变”; 今年1月7日发布的交易结果公告显示,长江三峡勘测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以80.5万元的价格中标该项目。 ,项目评审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

官网信息显示,武汉地震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是湖北省地震局所属科技减灾应用服务机构。 其前身为武汉地震工程研究院。 在长江三峡水利工程、清江隔河岩水利工程、京沪客运工程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 专线、武广铁路客运专线等国家重大工程开展工程场地抗震安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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