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推进计划》的通知

日期: 2024-04-24 12:06:30|浏览: 10|编号: 56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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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推进计划》的通知

颁发部门: 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文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联科函[2011]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信息化、科技、财政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为规范和引导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结合实施《有色金属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科技部、财政部联合编制了《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促进规划》。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2011 年 1 月 24 日

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促进计划

为加快再生有色金属综合利用步伐,进一步优化再生有色金属产能布局,加快结构调整,实现产业升级,促进行业规范化、健​​康化、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促进计划特别配制。

一、产业发展现状及面临的形势

有色金属是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原材料工业,在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有色金属具有良好的回收性能,有色金属回收利用具有显着的节能减排效果,是有色金属行业发展的重要趋势。 发展有色金属再生产业,对有色金属进行多次回收利用,既保护了原生矿产资源,又节约能源、减少污染。 据测算,与原生金属生产相比,每吨再生铜、再生铝、再生铅分别相当于节能1054公斤、3443公斤、659公斤标准煤,节水395立方米、22立方米、235立方米,减少固体废物排放量分别为380吨、20吨、128吨。 每吨再生铜和再生铅相当于分别减少二氧化硫排放0.137吨和0.03吨。

(一)产业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有色金属回收利用发展迅速,生产和消费规模不断扩大,行业比重逐步提高,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 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已成为我国有色金属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产业规模快速扩大。 本世纪初以来,再生有色金属产量连续10年保持快速增长。 再生铜、再生铝、再生铅等主要再生有色金属产量年均增长27%,从2000年的72万吨增加到2009年的633万吨。 2009年,主要再生有色金属产量占当年十大有色金属产量的24.3%,相当于10年前全国十大有色金属产量的总和。 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已形成一定规模。

——产业集中度逐步提高。 建成了一批再生有色金属企业,年产量超过5万吨。 其中,最大的再生铝企业产能达65万吨,再生铜企业产能超过40万吨,再生铅企业产能超过20万吨。 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经济圈和成渝经济区逐步形成再生有色金属产业集群。 一批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和国内回收交易市场以及大型再生有色金属利用项目正在建设中。

——技术水平不断提高。 再生有色金属技术装备和清洁生产水平不断提高,金属冶炼回收率持续提高,产品结构持续优化。 一批原生矿冶炼龙头企业加快进军再生有色金属领域,行业整体发展水平快速提升。

——社会效益日益显现。 再生有色金属产业是典型的劳动密集型产业。 其回收、分类、拆解、冶炼等过程需要大量的劳动力资源。 目前,该行业从业人员超过150万人,为缓解就业压力、促进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影响。

当前,我国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仍面临突出矛盾和问题。

——产业集中度低,行业准入制度亟待建立。 大多数企业生产规模较小,整个行业的产业集中度普遍较低。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再生铅企业有300多家,2009年平均产能仅为4100吨; 年产10万吨以上的再生铜企业仅有两家,多数企业年产量不足3万吨; 大型再生铝企业年产量达到30万吨以上,而小型企业年产量只有几百吨。 目前,该行业缺乏准入管理,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市场竞争无序,亟待规范。

——技术装备水平落后,环保形势严峻。 综合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循环利用率等关键指标与发达国家存在显着差异。 在再生铜行业,大多数中小企业仍然使用落后的传统固定阳极炉; 在再生铅行业,小型企业占其产能的50%。 大多采用人工拆解废旧铅酸电池,废铅酸液随意倾倒。 冶炼工艺和设备落后,铅膏、铅栅未分类冶炼,造成巨大的潜在环境污染风险。

——标准政策体系有待完善,先进产能竞争力较弱。 我国废有色金属回收拆解利用的标准和法规相对薄弱,政策和监管体系不完善,不利于形成公平的行业竞争环境。 规模化、标准化的企业在节能环保方面投入较大,生产成本较高。 他们在收购废有色金属原材料的竞争中处于劣势,生产经营困难,产能不足。 整个行业呈现出“规模经济不产生效益”、“环保技术不产生效益”、“先进产能喂不饱”等不正常状况。

——加工园区和交易市场有待进一步规范。 不少地方没有充分结合资源条件、环境状况和供需市场,投资建设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交易市场或产业集群(以下简称“加工园区”)。 加工园区建设缺乏科学规划,造成无序竞争和资源浪费,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 加工园区内尚未形成回收、拆解、深加工的产业链。

——废金属原材料供应偏紧。 我国有色金属消费量全球领先。 但由于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相对较短,废有色金属资源积累相对不足,废有色金属原材料主要依赖国外进口。 2009年,我国进口废有色金属原料665万吨(实物量)。 随着国际再生资源产业的发展,废有色金属资源的竞争日趋激烈。 废有色金属原料日益短缺,成为制约我国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

(二)面临的情况

——有色金属需求持续增长。 我国是近年来全球有色金属需求增长最快的国家,但人均消费量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很大增长空间,经济发展对有色金属的需求仍将处于成长期。 社会积累的不断增加,为有色金属的回收利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截至2009年底,消费领域累计有色金属资源量超过2亿吨。

——有色金属原生矿产资源约束持续加剧。 我国有色金属矿产资源相对紧缺,资源消耗持续增加,重要资源对外依存度逐年上升。 目前,铜原材料约65%、铝原材料约55%、铅锌原材料约30%依赖进口,且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的趋势. 大力发展再生有色金属产业是缓解资源约束的有效途径,有利于解决国内天然矿产资源短缺与有色金属需求增长之间的突出矛盾。

——有色金属行业面临的节能环保压力日益加大。 有色金属作为传统高耗能行业,面临着艰巨的节能减排任务。 充分利用废有色金属是有色金属行业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有效手段。 “十一五”前四年,与生产同等量原生金属相比,我国再生有色金属行业节约标准煤4650万吨,节约水18.8亿立方米,减少减少固体废物排放量34.5亿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 112万吨。

我国仍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阶段。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逐渐进入资源循环利用的大循环。 大量汽车、家电等机电产品面临淘汰或报废,为加快发展再生有色金属产业提供了基础条件。 目前,发达国家再生有色金属产量平均占黑色金属总产量的50%以上。 与此相比,我国的差距是显而易见的。 再生有色金属的利用前景广阔,潜力巨大。 面对我国日益加剧的资源和环境双重约束,无论是从节能减排角度还是有色金属行业自身发展需要,都需要提升战略地位大力推动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加快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一、认真落实《有色金属工业调整振兴规划》,加快节能减排,切实加强行业准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强技术改造,优化产业布局,提高产业集中度,促进结构调整调整和产业升级,促进再生有色金属产业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放宽行业准入,优化产业布局。 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建立健全再生有色金属行业准入条件,遏制再生有色金属低水平产能扩张,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不符合产业政策,优化产业布局,提高产业集中度。

——加快技术创新,促进产业升级。 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产学研结合,着力突破制约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共性技术,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高工艺装备水平,提高产品档次和质量,实现产业调整升级。

——实施示范工程,发挥引导作用。 加快行业示范项目和产业集群建设,支持重点再生有色金属企业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行业发展的作用,逐步提高行业综合竞争力。

——鼓励兼并重组,培育优势企业。 推动企业兼并重组,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集中布局和集约发展。 支持产品质量好、市场竞争力强的骨干企业发展壮大。 增强业绩好、发展潜力大的中小企业抗风险能力。

(三)主要目标

到2015年,再生有色金属产业规模和产量比重显着提高,预处理拆解、冶炼、节能环保技术装备水平显着提高,产业布局和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节能减排和综合利用水平显着提高。

1、产业规模和产量。 到2015年,主要再生有色金属产量达到1200万吨,其中再生铜、再生铝、再生铅分别占当年铜、铝、铅产量的40%、30%、40%左右。

2、产业集中度和布局。 到2015年,再生铜、再生铝产业形成一批年产10万吨以上规模企业,再生铅产业形成一批年产10万吨以上规模企业。 5万吨。 前10名企业产业集中度达到50%以上; 培育了多个产业集聚发展的重点区域,产能占比超过80%。

3. 技术装备水平。 到2015年,行业整体技术装备水平将显着提高。 废弃有色金属机械化拆解预处理技术广泛应用,分级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 新型强化再生铜熔炼炉正朝着设施齐全、配套设施完善的方向发展。 再生铝双室反射炉、铝液混合技术、铝液直供、蓄热式燃烧等技术装备得到广泛应用。 采用预处理破碎分选、铅膏及铅格分级熔炼、低温连续熔炼、回转短窑熔炼等先进技术,再生铅企业产能已达到80%以上。

4、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 到2015年,再生铜冶炼(杂铜阴极铜)能耗低于290公斤标准煤/吨,再生铜冶炼金属​​回收率达到96%以上; 再生铝冶炼能耗低于140公斤标准煤/吨。 再生铝冶炼金属回收率达到95%以上; 再生铅冶炼能耗低于130公斤标准煤/吨,废铅渣100%无害化处理,再生铅冶炼金属回收率达到95%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产业布局,提高产业集中度

根据我国废有色金属资源和加工园区分布情况,以现有重点企业为基础,统筹规划,进一步优化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布局。 重点支持浙江、广东、山东、天津、江西等地区再生铜发展,支持广东、浙江、重庆、上海、河南等地区再生铝发展,支持广东、浙江、重庆、上海、河南等地区再生铅发展。安徽、河南、山东、江苏、湖北等地区。

在有工业基础和资源优势的地区培育建立数年利用废有色金属5万吨以上的生产企业,推动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鼓励东部沿海地区充分利用技术、资金、品牌、营销渠道等优势,重点发展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再生有色金属产品; 支持中西部地区发挥区位优势,积极承接产业转移。 鼓励和支持大型龙头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原料来源渠道,逐步构建上下游联系紧密、跨区域协调发展的产业链。

(二)推动技术进步,实现产业转型升级

加快关键共性技术和新兴先进技术的研发、推广和产业化步伐,重点突破废旧有色金属预处理、冶炼、节能环保等领域的技术和装备,加强研究有毒有害物质的生成机理、快速检测与处理技术(详见附录)。 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检测技术和设备,加强再生有色金属产品质量过程控制。 鼓励原生金属生产过程中废有色金属合理利用技术装备的研发和推广。 积极研究新型电子设备和消费电子产品中有色金属和稀有贵金属的回收利用技术。

(三)支持重点项目,提升整体发展水平

支持再生有色金属优势项目,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引导行业规范发展,逐步提高发展质量。 支持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成渝经济区等有一定产业基础的地区改扩建6至8个20万吨再生铜项目和8至10个20万吨再生铝项目区。 在华北、华中、东北、黄河三角洲等地区,支持改扩建10个5万吨至10万吨再生铜项目、15个5万吨至10万吨再生铝项目、10个再生铅项目5万吨以上项目。 在西北地区,支持改扩建2个5万吨再生铜项目、3个5万吨再生铝项目。 支持有工业基础的地区培育形成一批锌、钴、镍、锗、铟、贵金属等废旧有色金属回收利用项目。

(四)加强统筹,完善回收体系

在国内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试点建设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废旧有色金属资源回收利用特点,充分利用、规范和整合现有废旧有色金属回收渠道。 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选择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企业建设有色金属再生利用示范项目。 加快废有色金属标准化交易和集中处理,逐步形成覆盖全国全社会的再生有色金属回收利用体系。 支持利用境外可作为原料的废有色金属资源,提高我国采购国外优质资源的市场竞争力。

进一步规范有色金属拆解加工、交易市场建设,合理布局加工园区和交易市场。 除适当调整沿海地区布局外,原则上不再新建加工园区。 在现有加工园区和交易市场的基础上,支持形成5个技术先进、管理规范、年拆解能力100万吨的加工园区和10个年拆解能力50万吨的加工园区。 年交易量60万吨以上的回收交易市场5个,年交易量40万吨的回收交易市场10个。

四、保障措施

(一)加快建立行业准入制度

研究制定再生铜、再生铝、再生铅等行业准入条件,明确再生有色金属行业企业规模、技术装备、综合能耗、节能环保等准入指标,提高再生有色金属行业准入条件。降低行业准入门槛,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规范行业秩序,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和节能环保水平,引导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集中。 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项目审查管理规定,加强节能评估和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和土地利用审查,重点推进现有企业技术改造和产业调整升级,严格控制总量,防止低水平发展。层面重复建设、盲目扩张。

(二)加大技术研发和推广力度

编制再生有色金属技术装备指导目录,支持新型再生有色金属预处理、冶炼、节能环保技术装备研发。 鼓励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再生有色金属技术体系。 加强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鼓励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全面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支持通过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平台联合研究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加快科研成果产业化。

(三)实施试点示范项目建设

依托重点项目和基础条件好、技术装备先进的企业开展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支持工业化试点示范基地和产业集群建设。 大力推广示范工程成果和经验,促进行业整体水平提升。 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和政策措施,加大对再生有色金属行业的支持力度。 支持产业相对薄弱的西北、东北地区高起点、高标准发展再生有色金属产业。

(四)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严格行业准入条件,对落后产能实行限期管理和整改,对仍不符合标准的要关停。 对未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暂停投资项目核准和核准。 加强对限期淘汰设备的监管,防止擅自扩建、改造、搬迁。

再生铜行业,淘汰无烟气处理设施的焚烧工艺和设备,以及50吨以下高炉、冲天炉、传统固定式反射炉。

再生铝行业淘汰直接燃煤反射炉及4吨以下其他反射炉,禁止使用坩埚炉冶炼再生铝合金。

再生铅行业淘汰了土烧结盘、简易高炉、烧结锅、烧结盘以及直燃煤式反射炉、冲天炉、坩埚炉冶炼等落后铅冶炼工艺和设备。

(五)完善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

充分发挥财政、金融、税收、环保、土地等政策工具作用,落实和完善财税支持政策,促进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 制定鼓励实施兼并重组的政策措施,鼓励对符合条件的重点企业兼并重组提供融资支持,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兼并重组技术改造项目实施。 根据产业发展变化,及时调整和制定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 制定《再生有色金属回收利用管理办法》,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出台规章制度,推动再生有色金属回收体系建设。 对复杂再生有色金属材料预处理、拆解、冶炼、加工等关键岗位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建立健全再生有色金属标准体系,加快相关技术和产品标准制修订和宣传实施。 研究建立有色金属回收利用评价指标和监测体系。

(六)加大行业监管指导力度

各级工业、信息化、科技、金融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协调国土、环保、商务、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共同落实好地方支持的具体政策措施。发展有色金属再生利用产业,促进节能减排和技术进步,保障环境安全,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引导和促进有色金属再生利用产业可持续发展。 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布局,严格准入条件,促进产业规范有序发展。

环境保护监督治理要进一步加强。 禁止采用露天焚烧的方法去除废铜、铝芯电线电缆塑料、胶皮等杂质。 加工公园应为“三个废物”建立一个实时监测系统,增强安全,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并实现对污染物的集中处理。 严格执行政策和法规,例如国务院的“危险废物业务许可”和“重金属污染综合预防和控制计划”。 从事废物铅酸电池收集和处置的单位必须根据法律获得危险的废物收集和处置业务许可。 在废物铅酸电池回收的各个阶段加强环境监督。 严格禁止手动拆除和预处理。 回收,存储和运输,拆除和冶炼加工企业的“三个废物”必须符合排放标准。

(7)全面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有必要全面发挥社会中介组织(例如行业协会)的桥梁和联系角色,迅速反映行业状况和企业需求,积极地向企业提供信息咨询,培训和其他服务,并指导企业实施国家工业政策。 全面发挥行业协会在统计分析,促进技术设备,行业自律和市场秩序维护中的作用。 鼓励行业协会积极参与相关政策和法规,行业标准,发展计划,访问条件等的制定,以共同促进可回收的非有产性金属利用率行业的标准化和健康发展。

专注于研发和促进可回收金属行业的配件的技术设备

场地

研究,开发和推广主要技术和设备

预处理区

用于废物非有产金属的机械化拆卸和预处理技术; 无污染压碎和废物铅酸电池的国内技术; 废铝的预处理技术; 以及有效的非有产金属和其他杂质的有效分离和预处理技术

冶炼领域

再生铜倾斜阳极炉; 轴炉和其他新的增强冶炼炉; 废物杂项铜分类直接利用技术; 先进的铝冶炼技术和设备; 再生燃烧技术; 废物铝可以降低燃烧损失的技术; 废物铅电池铅糊,铅网格分类和冶炼技术; 废物铅酸电池湿度铝清洁生产技术; 鼓励开发技术设备,用于在主要非有产金属的生产过程中使用非有产金属

节能和环境保护领域

铝灰和铅渣的高效率和无污染的治疗技术; 节能冶炼炉; 节能和环保的固体废物焚化炉; 废热恢复和利用技术和设备; 污染物的处理技术和设备,用于再生非金属生产; 增强对有毒和有害物质的发电机制的理解,治理技术的研究和快速监测技术

其他技术

智能控制技术,用于回收的非有产金属的冶炼过程; 回收非有产金属材料的自动比例设备; 用于废品非有产金属组件的快速检测设备; 回收技术和设备的锌,镍,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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