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威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科研仪器设备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4-04-15 14:07:54|浏览: 23|编号: 49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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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威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科研仪器设备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

市各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机构:

为充分发挥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效能,鼓励科研人员产出更多优质科技成果,推动科教兴鲁战略实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21〕3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改革和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2]6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科研手段的通知》 《设备采购管理办法》(鲁财财[2022]18号),现就我市优化科研仪器设备政府采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扩大科研项目购买自主权

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对科研仪器设备的政府采购实行分散采购。 采购限额以上的科研仪器设备,必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自行组织采购或者委托采购机构组织采购; 未达到政府采购配额的,各高校、科研院所按照本单位规定组织采购。 内部控制管理规定组织采购活动。 对急需的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不得公开政府采购意向。

2、实施“直通车”采购计划

各高校、科研院所在开展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活动前,应在综合预算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系统”)政府采购及政府采购服务模块中填写《政府采购计划》 )并勾选“科研项目”,明确采购项目要素,包括采购项目、采购方式、采购机构、进口产品等信息。经预算主管单位确认后,集成系统将自动记录,《政府采购计划》直接发给采购人;已实施的(采购公告发布前)《政府采购计划》如需调整,可通过“政府采购计划”进行调整。集成系统中的“计划变更”一栏,集成系统会自动记录。

3.鼓励采用“预购”模式

“预采购”模式是指对于有资金保障的项目,在资金预算批准前,可以提前备案政府采购计划,直至资金发放后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在发布中标(成交)通知过程中,财务部门根据中标(成交)结果发放项目预算资金,采购双方据此直接签订采购合同。 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利用科研项目经费(包括横向科研经费和纵向科研经费)开展采购活动,鼓励采用“预采购”模式,更好满足科研人员的科研需求并推动科研项目资金第一时间发挥实效,进一步提高采购工作效率。

4.优化采购方式变更管理

依法应当公开招标采购的科研仪器设备,需要变更为竞争性谈判、竞争性咨询、询价方式的,应当通过综合系统提出申请,经预算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财务部门应当报部门备案。 变更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必须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组织专家论证,并在网上公示。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对公告无异议的,报财务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

五、简化进口产品采购审核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国内商品、项目和服务。 因科研需要或无法以合理商业条件在国内获得相关仪器设备的,可经审查后购买进口产品。 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应按照《进口产品政府采购审核指导标准》在集成系统中提出申请。 经预算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财政部门可以提出申请。 采购进口科研仪器设备时,应当组织产品技术专家、法律专家进行充分论证,并出具《进口产品政府采购专家论证意见》。 拟购买国家限制购买的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的,应当出具科学技术部的证明。 观点。

6. 独立遴选评审专家

政府采购科研仪器设备项目,应当依法成立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咨询小组等,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选和中标、结束顺序。交易。 鉴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技术复杂、专业性强,允许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根据采购方式自行确定评审专家的人数和构成,并自行选定评审专家。 。 自选评审专家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执行相关回避规定。 评审活动开始前,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不得公开评审专家的相关信息。 评审活动结束后,采购单位或者机构应当将自选评审专家信息及专家评审评分录入政府采购专家管理系统。

七、推广框架协议采购方式

技术标准明确统一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需要重复、频繁采购的少量科研仪器、设备和耗材,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令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10号))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 项目管理单位将按照框架协议约定的规则,通过直选、二次招标等简单方式确定第二阶段供应商。 第二期交易可通过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实现,将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科研仪器设备的质量和效率,为科研人员提供工作便利。

八、加强政府采购内控管理

各高校、科研院所要切实履行采购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岗位清晰、职责明确、权责对等的政府采购内控管理机制,加强关键环节和风险管控。点,确保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的质量和效率。 。 对采购限额以下、不需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必须制定专项采购管理办法和科研经费内部控制程序,确保满足科研工作需要。 对于自行组织采购活动的,要提高采购文件编制和采购活动组织水平,确保采购活动合法、合规、有序、高效。 要加强科研仪器设备采购信息公开,确保整个采购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 要建立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绩效管理机制,实现财政科研经费全流程闭环管理,不断提高合法采购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威海市财政局

2022 年 1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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