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固废法实施半年多 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率超九成
记者 陈跃飞
7月27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目前,全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法律实施中还存在不少问题,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连续第四年推出
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
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 这是继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法检查后,全国人大常委会连续第四年联合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 5月10日起,检查组赴5个区市开展现场检查,检查单位和项目35个,随机抽查点11个,广泛听取地方人大代表、基层执法人员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商界领袖通过讨论。 共组织118名政府部门负责人参加问卷调查,向社会发放法律知识调查问卷近万份。 同时,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其他8个区市人大常委会进行自查。
检查发现,近年来,通过提高固体废物收集处置能力,我省固体废物利用率和处置率达到90%以上,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体系基本形成。 “垃圾分类和集中处理率”、“化工行业整顿和危险废物处置”等指标已纳入全省高质量发展监测指标评价体系。 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强化,地方配套标准、制度、目录不断完善。
根据新固废法,我省持续推进重点领域治理。 以危险废物处理为例,我省建立了分级分类管理和信息化监管体系,加强区域集中处置设施建设,严格跨省转运管理。 截至去年底,全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达到221.6万吨/年,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达到16万吨/年,基本满足实际需要。 今年6月,我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在全国率先正式上线,推动全省涉废企业纳入新系统监管,重点监管企业视频监控联网,水平提升危险废物处置领域风险防控显着提升。
2020年以来,我省在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中推进危险废物专项整治。 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3.7万人次,检查企业工厂6.8万家(次),排查环境隐患50935起,整改50345起。 发现重大隐患37项,整改全部完成。 三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共破获危险废物和环境犯罪案件47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77人。
消化库存任务重
收集利用存在不足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要求高、基础薄、难度大。 此外,新法实施才半年多时间。 执法检查发现,法律实施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是法律确立的重要原则。 但检查发现,全省固体废物增量和存量长期居高不下,一些历史问题“埋在土里、藏在地下”。 与此同时,新业态的不断涌现带来新问题,如快递包装、塑料制品、报废汽车等固废产量快速增长废旧电池、废旧电子产品以及污泥、脱硫石膏等污染治理副产物的大量产生,目前我省固废资源化利用手段不足,技术研发不足,源头减量工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我省出台了最严格的“禁塑令”,控制过度包装,但从执法检查情况来看,包装管理有待加强。 一方面,全省邮政快递行业绿色包装产品供给不足,企业应用可降解包装积极性不高; 另一方面,快递包装废弃物主要包含在生活垃圾处理中,其产生、使用、回收、再利用具有全生命周期。 流通体系有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 执法检查组建议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推广使用环保替代产品,鼓励引导消费者使用绿色包装和减少包装,倡导绿色出行,在全社会加快形成绿色生活方式社会。
我省固体废物收集、处理和利用还存在一些不足。 例如,开展工业固废减量技术研发,对2720家大型废弃物产生单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率和处置率稳定在90%以上,但少数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能力仍不足。 一些地方粉煤灰、矿渣等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较高,但纺织废料、电子垃圾、废石料等缺乏有效利用渠道。中小企业固体废物处置困难。 。
生活垃圾的收集和处理也存在问题和不足。 截至去年底,全省拥有处理设施97个,日处理生活垃圾8.94万吨,其中焚烧占比80%以上,居全国第一。 但一些地方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仍然较低,终端处置设施建设不到位,还存在“先分离、后混合”等问题。 执法检查组建议,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要精细化管理,提高城乡居民垃圾分类参与率和准确率,按照规定定期推进各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按照能力适度超前、技术先进的原则,鼓励农村地区因地制宜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后的利用工艺也可以不断完善。 例如,13个区市建设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全省规模化处理能力达到2130万吨/年。 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探索建立建筑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制度,促进资源化利用。 产品用途。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网
需要进一步编织
“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格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从执法检查看,我省在加强监管执法、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制建设方面还需进一步突破。
以新固废法出台为契机,省政府出台了多项规范性文件,建立了涵盖工业生产、城乡生活、农业生产等领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制度体系。出台7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地方标准。 。 从执法检查情况看,配套法律体系尚不完善。 2009年制定、2017年修订的《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已经滞后于实际需要。 省级邮政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需要修改。 现有相关规划、技术规范和目录也需要尽快清理和修订。
检查中,基层执法人员普遍反映,监管工作量大、难度大、专业性强,基层监管执法力量难以满足实际需要。 海关部门表示,涉及进口固体废物认定和联合申报的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 在新法执法方面,该法明确提出“国家将逐步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 我省还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 2017年以来,立案查处相关走私案件48起,查获洋垃圾14万余吨。 仅2020年,就查获返还非法进口固体废物1.59万吨。 执法检查组进一步指出,要依法加大走私打击力度,彻底斩断“洋垃圾”非法获利链条。
新固废法规定了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法定职责,但检查发现,一些法定职责未充分履行,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未落实到位。 执法检查组建议,各级政府要切实担负起防控主体责任,指导和督促企业依法履行防控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坚决防止“企业受益者,群众受苦,政府买单。”
此次执法检查,南京市人大联手安徽周边地区进行跨区域执法检查,探索形成区域固废法实施合力。 固废违法案件普遍存在线索难发现、行为证据难获取、诉讼鉴定难等问题。 特别是跨行政区域非法转移、运输固体废物,法律适用标准不一致的现象依然存在。 执法检查组建议,积极推进部门间、区域间固体废物污染联防联控,努力在组织机制、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方面形成合力。